澎湖縣政府為促進澎湖觀光旅遊,特別發行面額100元之旅遊券共75000張,自2014/10/1起,凡非澎湖籍的入境遊客,憑「機票或船票」+「身分證、護照、戶口名簿(擇一)」+兩晚住宿發票或證明(合法旅館、合法民宿之發票或收據),至指定兌換地點即可每人兌換500元旅遊券,共計15000名額,換完為止。

  自由行遊客可親自兌換,或由旅宿業者攜遊客登記證正本、住宿發票或收據正本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證件代為領取,限離境前領取,未領取者亦視同放棄。

  團體行遊客(含向旅行社購買遊程之散客)可抵澎後由旅行社持切結書、入境登機證或船票票根、名冊辦理領取,限離境前領取,未領取者亦視同放棄。

  兌換時間為每日早上8時至下午17時30分止;兌換地點在澎湖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(澎湖縣馬公市復國路1巷6號)。

  旅遊券需於2014/12/10前至活動指定店家消費,消費時由店家開具發票或收據,包含住宿、名特產店、餐飲業、汽機車租賃業者、美容美髮業(須有營利事業登記)等,皆可自由抵用,但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。(圖/澎湖縣政府提供)         


溫馨提示 : 以下澎湖飯店皆已提供即時又便利的線上訂房服務,歡迎多加利用喔!   

澎湖長春大飯店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台灣旅行家詹姆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